公务员、雇员违法兼职泛滥 监察院纠正澎湖县府

监察院。(图/资料照)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监察院8日公布对澎湖县政府的纠正案,指县政府有逾30名公务员违法兼职,当中更有当地警察违法兼职开饼店,未移付惩戒即退休等;经召开内政教育联席会并通过监委高凤仙调查报告后,认定澎湖县政府严重违失,并函请铨叙部、人事行政总处机关一并检讨改进。

根据高凤仙调查报告指出,澎湖县政府有3名公务员、2名约人员违法兼职,澎湖县政府警察局警员任光国任职期间,违法登记为「福气大饼铺」商号负责人,但县政府只对其核予申诫一次后就准许退休。另外,湖西公所图书馆管理员洪瑞男于任职期间违法登记为「瑞成堂中药房」商号负责人;同公所村干事许宗瓦,则于其任职期间违法登记为「巧沛东方汉堡东卫店」商号负责人。上述二人违失行为明确,但县政府知悉后却未立即予以停职、移送惩戒等处分,直到监院调查后,才在去年9月将两人移送惩戒。

此外,聘雇人员依规定为《公务员服务法》的适用对象,但澎湖县政府人事处约雇人员郑家瑜却知法犯法,违法登记为「玮瑜有限公司」负责人长达1年半;澎湖县七美公所约雇人员夏建成也违法登记为「吉利葬仪社」商号负责人5个月,均有违失。七美公所知悉后仅核予夏建成申诫1次处分,但县政府却仅对郑家瑜口头告诫,实有明确违失,因此要求澎县府惩处郑家瑜。

调查报告更指出,除上述5人,澎湖县议会、澎湖县政府及所辖单位人员兼职情况泛滥,共有31名临时人员、技工契约驾驶、工友,澎湖县议会有2名临时人员兼营商业等,但都因契约未明定不得兼职,而无法加以议处

高凤仙指出,铨叙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去年5月25日便邀集相关单位开会,并获得建置提供公司(商号)相关资料的查核平台,供公家机关查核管制雇员有无违法兼职的共识,但至今都没有具体进度;此外,人事行政总处在去年6月1日才召开会议,检讨应将「临时人员」不得兼职明定于考核规范劳动契约等建议态度过于消极被动,应提出更具体有效对策,协助政府妥适解决临时人员及工友违约兼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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