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院因案纠正法务部 法部回击重创检察士气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职棒赌案台南县议长吴健保,及涉挪用中油补助款、台电采购弊案的前瑞芳镇长廖秀雄均在遭判刑确定后潜逃出境,为此监院法务部、高检署以未启动防逃机制提出纠正,但法务部却罕见回批此一纠正案前后论述严重矛盾,让相关机关个人无所适从,重创检察同仁工作士气,对工作效能有害无益。

法务部指出,监察院对法务部、高检署提出纠正,并要求法务部就高检署林勤纲寿勤伟检察官基隆地检署前检察长涂达人等依法官法为职务监督一事,其纠正理由是基于「吴健保、廖秀雄有脱逃之虞,而检察官未即时启动防逃机制」。

▲监院因吴健保、廖秀雄遭判刑确定却外逃而纠正法务部和高检署,法务部重砲回击重创检察士气。(图/资料照)

但是,吴健保先前曾因案入狱服刑并未规避执行,本案审理期间每次均如期到庭,且认罪表示愿接受法律制裁吴某为其子参选市议员助选时,公开表示伊如脱逃将不利其子竞选,而其所涉之诈欺罪又非属重罪,检察官综此研判,不认其有脱逃之虞,不轻易启动成本高昂之防逃机制,应无过失可言。

监察委员依事后结果回溯究责,无异要求检察官料事如神,显非合理。况如认吴健保、廖秀雄有脱逃之虞,最后判决之法官于评议确定有罪后,应立即依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项第1款裁定收押,其未采此简便有效之防逃作为,监察院未置一词,却要求检察官贸然启动耗费庞大人力物力之防逃机制,厚此薄彼,双重标准,莫此为甚。

又林勤纲检察官未通知寿勤伟检察官启动防逃机制,未受通知的寿检又有何过失?为何一并被要求受罚? 再者基隆地检署接获上级指示确保廖秀雄之执行后,即通知新北市调处办理开始监控,检察长有无召开监控会议,并未影响监控之执行;更何况并无规定要求前检察长必须召开所谓监控会议。其被究责亦属过苛冤枉。

监察院另指责法务部未督导所属检察机关确实层报及管考应采防逃作为的重大刑事案件。然而,法务部属下约有130多个机关,16000多名工作同仁。地检署检察官上有主任检察官、襄阅检察官、检察长分层督导;个案行政事务地检又受高检、最高检督导。监察院要求法务部直接督导列管各审检察官落实具体个案执行,不但飞越数级,且为实务上所不可能。

此外,监察院一面斥责检察官「疏于启动防逃机制」,一面又指检察机关「滥行启动防逃机制,导致防逃案件大幅增加,第一线办案检警人员不堪负荷,严重排挤治安能量」等等,前后论述严重矛盾。

法务部强调,监察院纠正目的应是督促政府机关提升工作效能,然本件纠正让相关机关及个人无所适从,深感不平,重创检察同仁工作士气,对工作效能有害无益,为此为全体同仁向监察委员大人表达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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