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食安双北拼场 检举奖金北市上限1500万新北无上限

记者孙曜樟/新北报导

为维食品安全打击黑心厂商,继台北市提出检举奖金上限提高到1500万元后,新北市20日公告检举奖金发放有重大突破,明订现职员工检举不法重大案件,检举奖金发放比率提高至50%。另外,检举不法重大案件检举奖金保证不低于100万元,最高则无上限,并将从22日正式开始实施,双北食安议题颇有拼场意味

新北市政府19日在市政会议正式通过「新北市检举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案件奖励办法」,该办法有3项重点,一为「窝里反条款」鼓励食品业者现职员工勇于举发不法黑心厂商,违法案件经认定为特定重大案件者,因而查获具体违规事件者,经确认检举人于检举时仍为现职之食品业者员工,依其情节轻重,按实收裁罚金额50%发给奖金,以富味乡公司被开罚4.6亿元为例,若是员工检举可获得50%,检举奖金高达2.3亿元。

二为「检举重大案件检举奖金保证不低于100万元」,只要检举的违法案件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第44条及第47条规定,经新北市政府命令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公司、商业工厂全部部分登记事项,检举奖金保证不低于100万元。

三是检举案判决有罪至少发放3万元检举奖金:针对检举案件虽未涉及实收裁罚金额,但只要案件经法院有罪判决确定,卫生局定额发放3万元检举奖金。

卫生局表示,检举人只要在违法案件未经发觉并开始调查前,以书面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适当方式记载涉嫌违法相关事实,并由检举人确认并留存相关基本资料,即可成立检举案件。

卫生局强调,检举案件只要经新北市政府行政处分裁处罚锾确定或经法院有最判决确定者,按实收裁罚金额发放检举奖金。实收裁罚金额60万元以下,奖金发放标准为5%,最高可领取3万元;实收裁罚金额逾60万元,奖金发放标准提高为10%,不法所得利益超过法定罚锾最高额且经中央主管机关认定情节重大者,得于所得利益范围内裁处,检举奖金发放无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