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租套房难抓!北市祭检举奖金每案1.5万、年上限30万 2020年上路

▲日租套房抓不完。(图/桃市观旅局提供)

记者董美琪综合报导

由于非法日租套房(未取得旅馆业登记证经营事证取得困难,北市为遏止非法日租套房,鼓励民众市府检举,每案将给检举人裁罚奖金15%,约1万5000元,每人同一年度累计不可超过30万元。台北市观光传播局表示,奖励办法将送市政会议审议,最快2020年开始实施。

北市合法登记之一般观光旅馆业、旅馆业或民宿数量庞大,如果只靠主管机关查缉非法日租套房及合法旅宿违规情事,成效有限。北市为鼓励民众检举本市一般观光旅馆业、旅馆业或民宿违反发展观光条例案件,以协助主管机关取得旅宿违法经营事证,期有助于遏止违法经营情形,保障旅宿安全,特订定检举奖励办法。

「台北市检举一般观光旅馆业旅馆业民宿违反发展观光条例案件奖励办法」:检举台北市辖内一般观光旅馆业、旅馆业或民宿违反发展观光条例,经裁处罚锾新台币10万元以上确定且完成收缴者,传局按实收罚锾金额15%,发给检举人奖金。

核定发给奖金之案件,由观传局通知检举人一次领取,并依税法相关规定办理。检举人依本办法于同一年度领取奖金总额最高30万元为限。

全台持续加紧查缉非法日租套房 。(示意图/记者洪靖宜翻摄)

另外,检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发给奖金:一、以匿名或虚伪姓名检举。二、检举人为观传局及所属机关 人员。三、未依前条第一项各款规定检附资料经观传局通知限期补正,届期仍未补正完成者。四、检举前,已由观传局调查、处理之案件。

同一案件有2位以上检举人「共同提出」检举,奖金由全体检举人平均分配。 同一案件有2位以上检举人「分别提出」检举,其奖金由最先检附具体证据资料者具领;无法分辨先后者,奖金将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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