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啤酒厂案监察院内政部 国土署:会依纠正意见检讨

▲建国啤酒厂酿造大楼外观。(图/取自维基百科)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台北市市定古迹「建国啤酒厂」2017年原计划变更为文化园区,但几经讨论后变更为台北科技大学用地,引起外界热议。监察院7日纠正内政部未订定明确标准,以致各级政府长期滥用「个案变更」。对此,国土管理署回应,本案因涉及北科大校地发展必要性、文资保存与台酒啤酒文化活保存问题等,已组成专案小组讨论,预计10日时提请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继续审议,会持续听取各界意见,审慎审议。

监委范巽绿、施锦芳、萧自佑调查后发现,台北市政府对二级都委会审议通过之「原变更案」立场前后不一,且对「新变更案」置身事外,非但未以都市整体发展的尺度进行检视,与中央政府充分沟通合作,反称「只是扮演从旁协助之角色」,明显置身事外,未善尽职责。

监委指出,「新变更案」可否达成政策目标,仍待审慎评估,「新变更案」公开展览期间,公民、团体与当地里民陈情意见与列席陈情民众持赞成及反对之意见纷歧,92案中有61案为反对意见及建议。且相较于「原变更案」,「新变更案」明显影响台湾烟酒公司土地使用价值与效益。监委补充,内政部未针对都市计划法第27条第1项第4款办理「个案变更」订定明确严谨之允许标准,以致各级政府长期滥用相关规定。

国土管理署回应,有关「个案变更」订定明确严谨之允许标准部分,现在针对个案变更已要求应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检具变更理由、具体事业及财务计划、办理时程与急迫性、无法纳入该地区通盘检讨办理之具体说明等项,会同都市计划主管机关共同认定。

国土署进一步说明,若有以下情形者,则不宜认定办理个案变更:1.已列入地方政府施政方针、施政计划之重大设施建设计划,但尚无具体建设计划内容者。2.已有具体建设计划内容,但无办理之急迫性者。3.其他无法提出办理急迫性之个案情形」,后续会依据监察院纠正函意见进行检讨,邀集地方政府共同研商及精进相关规范,以维护都市计划审议客观性。

针对建国啤酒厂都市计划案,国土署表示,本案分为「原变更案」及「新变更案」两部分。原变更案因无法完成都市计划变更法定程序,已撤案;至于「新变更案」为「变更台北市中山区都市计划(配合台北啤酒工场保存与活化使用)工业区为大学用地及道路用地主要计划案」,因涉及台北科技大学校地发展必要性、文资保存与台酒啤酒文化活保存问题等,经都市计划委员会委员讨论后决议将汇整各界意见组成专案小组进行讨论,本案将于113年9月10日提请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继续审议,会持续听取各界意见,审慎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