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洲合宜住宅法拍案涉弊 监院纠正内政部国发会

浮洲合宜住宅法拍案涉弊,监院纠正内政部国发会。图为新北市板桥浮洲合宜住宅。(资料照/黄世麒摄)

板桥浮洲合宜住宅自107年大量交屋后,法拍案件频传,监察院深入调查发现,截至109年底止,已有55件法拍移转案,其中39件约7成确实涉有「假债权、真买卖」弊端,监察院内政及族群委员会、财政及经济委员会联席会议19日通过监察委员施锦芳与王丽珍所提调查报告,纠正内政部与国家发展委员会,并将涉及刑事不法之法拍案件资料,函请法务部转所属检察机关侦办。

监察委员施锦芳、王丽珍指出,负责研拟合宜住宅招商投资兴建计划之内政部,事前政策规划失周,事后监管作为消极,负责计划审议及督导考核之原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未能确实促请内政部提出有效抑制炒房之配套措施,致重大经建计划沦为套利工具,不符居住正义,两机关均有重大疏失。

纠正案文指出,内政部在99年7月及100年4月分别报经行政院核定「机场捷运A7站」及「板桥浮洲」二处「合宜住宅」招商投资兴建计划,以低于周边市价行情让民众便宜购屋。但内政部规划合宜住宅时,已研议制定住宅法草案多年,住宅政策朝向「只租不售」的「社会住宅」规划。

纠正案文提及,换个名称的出售式「合宜住宅」只是为纾解民怨的临时性措施,缺乏整体住宅政策规划,不利政府住宅资源循环使用,没有能有效抑制炒房的配套措施。

纠正案文指出,内政部虽已采取预告登记,禁止一定期间内转售,但事前未能审慎评估,导致招商投资计划沦为套利工具,政策规划有失周延;爆发法拍案件疑涉炒作弊端后,内政部迟未有效因应,任由事态发展,影响公权力威信,难认妥适。

纠正案文表示,原经建会负责研拟「健全房屋市场方案」,是板桥浮洲合宜住宅投资兴建计划的审议机关,但未确实促请内政部提出有效抑制炒房的配套措施,还衍生浮洲合宜住宅承购人急于「闭锁期」内转售牟利问题,难辞计划审议不周及督导考核未落实之责。

施锦芳、王丽珍表示,板桥浮洲合宜住宅的主建物及共有部分每坪平均售价19.5万元,阳台每坪售价6.43万元,据内政部调查,100年核定时约为周边房屋市场行情6至7折不等,因此有套利诱因。

施锦芳、王丽珍指出,内政部于板桥浮洲合宜住宅出售时虽已采取预告登记,限制所有权移转之日起10年内不得出售、出典、赠与或交换,闭锁期最快自114年3月起始陆续届至,惟查部分法拍案件确实涉有「假债权、真买卖」,透过法拍规避闭锁期限制,转售牟取暴利,法拍金额已较原承购金额高出近1倍。

施锦芳、王丽珍强调,监察院为遏阻投机炒作歪风蔓延,爰将疑涉「假债权、真买卖」之法拍移转案件资料,函请法务部转所属检察机关侦查,呼吁民众守法,并珍惜住宅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