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非共谍案刑求 监院纠正国防部

内政部调查局在1950年侦破于非、苏艺林谍案审判被告高达116名,虽对国安贡献,但当中刑求逼供、未依法释放、不当裁罚造成赔偿新台币2亿多元,监察院通过监委高凤仙(见图)、杨美铃所提调查报告,纠正国防部。(郭吉铨摄)

监委高凤仙、杨美铃调查白色恐怖时期于非共谍案,发现审判被告高达116人,虽对国家安全确有贡献,但调查局刑求逼供、未依法释放,因不当裁判造成的补偿、赔偿共2亿4113万3000余元,其中,已故纪录片导演洪维健还成为「台湾最小政治犯」,监院通过纠正国防部。对此,国防部发言人史顺文表示,持续配合国家政策,落实人权教育,贯彻依法行政

监委表示,于非1948年8月间,奉中共中央社会部指示来台,在台湾省政府社会处主办的社会科学研究会附设「实用心理学补习班」授课,组织「中共中央社会部台湾工作队」,秘密搜集军政情报。国防部第三厅中校苏艺林经台大学生于凯介绍加入组织,负责搜集军事情报及策反,危害国安甚钜。

调查局及保安司令部保安处自1950年2月起陆续逮捕传讯涉案相关人,于非1959年经苏艺林协助离台,苏在同年5月24日被捕,而遭移送保安司令部审判者共116人。

其中,苏尔挺等11人在调查局或保安处受到刑求拷打、深夜讯问、疲劳讯问等不人道待遇,更有人在徒刑或感训期届满后,未获释放。

监委指出,已故纪录片导演洪维健的父母洪世鼎朱瑜,因参加于非授课的「心理学班」被牵连,但两人对于非共党身分并无所悉,也不知道读书会及读书小组的共党组织性质,却被以「参加叛乱组织」判刑。

朱瑜被捕时已怀孕5个月,保外就医产下洪维健,由朱瑜短暂哺乳后送外婆抚养,4岁半时被送去土城生教所与母亲同住至小学3年级,被称为「台湾最小政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