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震交出最精彩演出 《缉魂》:变态家父长寓言故事

作者/一个律师笔记本

《缉魂》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追求永生的故事。对于永生的追求,自古就是一个撩人心弦的主题(尤其是有钱有势者的心弦,毕竟他们比较有诱因),至少与秦始皇一样古老,只是手法随着时代有所不同。

到了生物科技的时代,永生的技术想像也不断翻新,不再限于徐福推销的长生不老药。

比如香港作家倪匡笔下的勒曼医院,就会提供一种昂贵而恐怖的医疗服务:活体器官移植。如果老了、病了,而又有足够的财富权势,就可以到这家医院「更换零件」。

▲《缉魂》提供一种人类「永生」的想像方式,即「复制灵魂」。(图/yahoo)

而且,器官供应者就是利用接受者基因所培育的复制人,保证可以将排斥反应降到最低。换言之,就是不断培育出复制人再杀死,以延续本人的生命

至于《缉魂》这则故事,则将永生的技术想像更推进一步,不是「复制肉体」,而是「复制灵魂」。

故事中的富豪王世聪,知道罹患脑癌的自己命不久长,于是就从中国找来一个年轻女子李燕,以婚姻的名义把她接到台湾,实际上却是要运用生物科技,把自己的人格记忆复制到李燕的大脑,好让「王世聪的灵魂」在肉身死亡之后,能够在另一个身体继续活下去,承接原本的财富与权势。

▲执行「复制灵魂」计划的万博士与接受王世聪灵魂的李燕。(图/yahoo)

不过这样一来,李燕的人格与记忆也就遭到抹除,等于是要杀死这个人。而且,王世聪的计划还不只限于攫取李燕的身体,更打算用人工生殖技术生下自己与李燕的子女,然后在李燕的身体衰老后,再把灵魂复制到子女身上,让自己可以世世代代流传下去,「永续经营他的帝国」。

至于李燕或子女自己的人生?那不在王世聪的考量之内。

依照故事的设定,李燕本来是出自王世聪旗下企业在中国设立的育幼院(很像是在刻意培育人体实验的素材)。套用计划执行者万博士的说法:「那个女孩的生命本来就是我们给的」,仿佛是个可以任由王世聪处分的物件。

这种想法,等于是传统家父思想的极致变态版。

在这个计划下,婚姻与生育并不是要让配偶或子女有自己的人格与思想,而是要利用他们的身躯作为载体,用来填充家父长的意识,好让王世聪这位缔造王氏集团的「始皇帝」,可以「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说穿了,这是一种以吞噬后代为代价的永生。

然而,就跟秦始皇的美梦未能实现一样,王世聪的计划也很快就出现问题。关键在于:一旦王世聪的「灵魂」复制到李燕的大脑,这位「李燕V2」就仍然是另一个人。

即使「李燕V2」跟王世聪分享了相同的记忆,她与王世聪的利害关系也不会一致。况且,「李燕V2」还继受了王世聪人格的一大特点,那就是极端的残忍自私。

王天佑为王世聪与首任妻子的儿子,但因父母感情不睦,也导致王天又极度厌恶父亲。(图/威视提供)

以王世聪本人而言,不论是对待用来掩人耳目的第一任妻子唐素贞,抑或是同性伴侣万博士,都是常存利用摆布之心,继受王世聪人格的「李燕V2」自然也不例外。王世聪弄出一个跟自己一样残忍自私的人,却又想要她照着自己的剧本去走,岂有不遭反噬之理?

于是乎,「李燕V2」等不及王世聪自然死亡,就为了提早继承财富,决定抢先发难。在那宛如鬼屋信义区豪宅里,「李燕V2」长发飘逸、面目狰狞,拿着法器把王世聪活活打死。

至于唐素贞的鬼魂则隐没在背景中,冷冷看着倒在血泊中的王世聪,仿佛是在印证生前的诅咒终于应验,堪称台湾电影最让人感到惊悸的画面之一。

或者,与其说王世聪是死于唐素贞的诅咒,不如说是死于自己追求永生的贪婪。

毕竟,就是他自己,造就出「李燕V2」这个活生生的恶灵。这是一个自作自受的惊悚寓言:想要抹杀别人人格、追求自身永生的变态家父长,最终会被自己的支配欲所反噬。

「李燕V2」这个人物,正是王世聪贪婪无餍支配欲的实体化

至于故事中的梁文超检察官,虽然一样走到癌症末期,但却选择了跟王世聪截然相反的方向。在故事开始,他试图阻止妻子变卖房产来筹措自己的医药费,不愿意消耗妻子与未出世的女儿未来生活所需的资源。

▲相对于王世聪代表家庭关系中的「攫取与支配」,梁文超则代表「牺牲与保护」,盼能给妻子与未出世的小孩好生活。(图/威视电影提供)

在故事最后,他又为了保护妻子,一身扛下所有的法律责任。如果说王世聪代表了家庭关系当中的「攫取与支配」,梁文超就代表了「牺牲与保护」,两人分别反映出家庭关系黑暗与光明的两种可能。

也因为有了梁文超的存在,才让这部以阴郁色调为基底的电影,多了一分温暖的色彩。我个人认为,梁文超这个角色,是我看过的张震作品当中最精彩的演出。

附带一提,在最后的法庭戏中,法官席上除了三位身着蓝色法袍的专业法官之外,还有穿着便服的人。显然,剧组有考量到《国民法官法》将于2023年施行,所以在法庭上作了相应的配置(故事设定在2032年)。

虽然这个细节无关宏旨,也只有像我这样的法律技术宅才会把注意力用在这种奇怪的地方,但却可以从中窥见剧组的讲究,非常值得肯定。如果湮没不闻,就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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