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饭碗不好捧 未来连2年吃丙恐遭资遣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朝野立委达成共识下,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27日审查公务人员退休抚恤法》草案,未来公务员若连2年考绩丙等或10年内获得3个丙等,都将被资遣

铨叙部长张哲琛日前曾公开说明《公务人员退休抚恤法》草案。(ETtoday东森新闻资料照片记者孙曜樟摄)

考试院所提出的《公务人员退休抚恤法》草案,针对「应予资遣」公务人员,是「限因机关裁撤、现职工作不适任调整后未达标准身心障碍经认定不堪胜任职务及其他法规规定者」,才会被认定应予资遣。

不过草案送到立法院后,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进行逐条审查,民进党立院党团版则将「年终考绩连续2年列丙等」列为应资对象,而民进党立委吴宜臻陈其迈也提出修正动议,将年终考绩10年列丙等达3次之公务员也列为应资遣对象。

虽然考试院铨叙部长张哲琛在会中说明,应在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相关规定较为恰当,不过,包括国民党立委赖士葆王惠美都未表示反对;在朝野形成共识下,委员会初审决议将「年终考绩连续2年列丙等」及「年终考绩10年列丙等达3次」也列为应予资遣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