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销毁货柜导致国赔2506万 关务署遭监察院纠正

监察院。(资料照/记者李钟泉摄)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财政部关务署高雄关民国94年认定「乙亿公司进口7只货柜大陆香菇冒充韩国香菇,但在「没入」处分前就移交给农委会协助销毁,最后业者诉请国赔成功获赔2506万余元。对此,监察院6日通过并公布监委方万富蔡培村及仉桂美的调查报告与纠正案,纠正财政部关务署,同时要求农委会检讨改进。

纠正报告指出,海关查获不得进口的货物,应衡量主管机关对于各该物品管制目的、对于社会公益危害程度当事人权益,希望在管制目的与当事人权益中取得平衡,只要不得进口的货物,对社会公益的危害程度不大,退运即可达管制目的,还说高雄关在还没「没入处分」前,就执行销毁,于法未合。

监委解释,依当时的关税法施行细则有关销毁的执行,应先依关税法第80条为没入处分后始为之,若未经没入处分,应无执行销毁之依据,认为关务署在「没入」的行政处分还未生效,就迳行移送销毁,致销毁失其法令依据,自有违误

另外协助销毁货柜的农委会,被认为农产品移送处理的相关实务作业,未能落实执行,遭监察院要求检讨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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