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万注销车牌没缴回还违规上路 监院纠正公路总局

注销车牌未缴回且违规使用的车辆发生交通违规情形严重,监察院昨日纠正交通部公路总局。(示意图,非当事车牌、车辆/本报资料照片)

过去有逾48万件注销车牌未缴回,部分仍违规使用,且发生交通违规,累犯情形严重,危及道路行车安全,监察院昨日纠正交通部公路总局,公路总局今(11)日表示,将持续检讨减少号牌注销、并强化收缴机制。

监察院昨日发布新闻稿指出,审计部于110年度中央政府总决算审核报告中指出,2020年以前已注销尚未收缴车辆牌照有超过逾61万辆,截至2022年12月底止虽已降至48万6370辆,惟其中属于2006年(含)以前已注、吊销牌照未缴回者,计有31万9767辆车,占比高达65%,部分仍违规使用且发生交通违规事件,并系累犯情形严重,危及道路行车之安全。监察院交通及采购委员会、内政及族群委员会联席会议9日通过监察委员陈景峻、郭文东、张菊芳提案,纠正交通部公路总局。

公路总局今日表示,若车辆牌照已遭注销仍违规行驶道路或于道路停车者,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规定,处汽车所有人3600元以上1万8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移置保管车辆及扣缴牌照。

公路总局统计,车辆遭注销牌照以「车辆逾期检验」为大宗,占95%,公路监理机关皆会用简讯及明信片等方式通知车主前往检验,若逾期未检验,后续开立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7条通知单时会并同以简讯通知车主;另于注销号牌前1个月也再以简讯通知车主尽速前往检验,以降低车辆逾检而遭注销牌照情形。

针对注销牌照收缴作为,除函请警察机关加强稽查取缔吓阻违规外,各地公路监理机关已结合地方停管处与警察单位,建立注销号牌即时通报取缔机制,于停车管理员键入停车车号时,即时检核注销牌照黑名单,进而推播通知警察机关即时前往开单移置保管该车辆,106年至111年已收缴注销牌照数计4万9460辆。

111年以前遭注(吊)销牌照车辆数计有226万2339辆车,已收缴177万5969辆车之号牌,收缴率78.50%。公路总局呼吁注销号牌车主勿心存侥幸,应将注销号牌尽速缴回公路监理机关,以免受罚并遭移置车辆。

公路总局提醒,汽车所有人应依行车执照上指定日期完成验车以确保行车安全。若车辆牌照遭注销亦应尽速将号牌缴回裁决机关或公路监理机关,切勿使用注销牌照行驶道路,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