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车牌及农用车辆勿上路 台东警:违规车辆被销毁
▲违规车辆被销毁。(图/记者杨汉声翻摄)
记者杨汉声/台东报导
台东县警察局成功分局日前配合台东监理站,完成113年度辖内20余辆违规没入汽、机车销毁作业。执行过程中,分局派员到场逐一核对每辆违规车辆之勘查纪录,确认车辆类别、废牌、颜色、号牌号码、引擎号码、车身号码及车辆特征后,再由监理站委托之报废回收厂重型机具进行分解销毁。
成功分局表示,大多数的违规车辆皆为无牌或伪(变)造车牌车辆、农用机具(拼装车)及报废车等。呼吁用路人驾驶车辆一定要依规定申请牌照再上路,对于农用车辆(拼装车)一律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否则一经查获依据《交通部公路总局没入车辆或物品移送保管处理办法》将面临没入、销毁等不利处分。
配合交通部研拟修法,未来使用伪(变)造车牌将面临更严厉处罚,包括当场移置保管并没入销毁针对悬挂假车牌的车辆,而罚则目前是3600元以上至1万800元以下罚锾。修法后,最高罚锾提高至3万6000元,提高罚锾加重逾3倍,且车主及驾驶人都将依最高额度处罚。
此外,因应微型电动二轮车管理新制,未依法领用牌照者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1条规定,面临新台币1200元至3600元的罚锾,并将车辆移置保管;若是未经型式审验合格(未经财团法人车辆安全审验中心审验合格),则会被没入。此外,该条例第73条第2项及第3项亦明确规范微电车酒驾罚则,酒驾罚锾范围为1200元至2400元,拒测者则罚4800元。也请用路人特别注意。
成功分局分局长龚士哲特别针对辖区从事务农工作的居民表示,考量到农民使用农用机具的需求,但为维护交通安全,提醒农民朋友切勿驾驶未挂牌农用机具上路,以免遭没入销毁。若需运送农用机具,应使用合法挂牌的载具进行拖吊运输。分局将持续加强取缔违规车辆,以维护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