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9枪击毙阮姓移工还违规检弹壳 监察院纠正新竹县警局

新竹县竹北凤冈派出所。(图/翻摄自Google Map)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新竹县竹北凤冈派出所员警去年8月追缉一名27岁越南籍阮姓逃逸移工,但逮捕时遇到阮姓移工持石块抵抗,甚至企图抢夺警车,员警选择连开9枪反制,导致阮姓移工身中5、6枪,送医急救后不治。对此,监察院12日通过4名监委调查提案,批评此案员警警械使用条例规范比例原则未尽相符、未完整连续摄录处理事件经过、未即刻通报救护之情事,纠正新竹县政府警察局

新竹县去年8月31日一名越南籍阮姓移工因涉毁损(或窃盗)案遭民众报警警方到场处理后,因阮姓移工拒捕,并有攻击行为,遭现场警员连开9枪,送医后不治身亡。

监委陈庆财、李月德章仁香杨美铃对此展开调查,并提出纠正,监察院内政少数民族委员会12日审查通过,纠正新竹县政府警察局。

纠正案文指出,新竹县政府警察局未落实督导所属警察人员射击教育训练,致该局所属竹北分局凤冈派出所前警员在此案用枪过当,近距离于12秒内连开9枪,朝阮姓外劳射击,且射击部位主要集中于背部及侧腰腹间,肇致该名外劳死亡结果,与警械使用条例所规范之比例原则未尽相符,核有违失。

监委也批评,新竹县政府警察局未善尽督导之责,要求所属警察人员依规定适时开启微型摄影机,以完整连续摄录处理事件经过,更未能灌输所属同仁有关伤患救护、证据保全等刑案现场处理的正确观念,导致所属警员于使用枪械造成人员伤亡时,有漏未即刻通报救护之情事,

另外,报告也指出,当时支援警力经派遣至现场后,对于被警员开枪中弹的伤患欠缺积极作为,甚至有警员于鉴识人员到场采证前,即违规捡拾散落地面弹壳情事,核均有怠失。

除了新竹县警察局遭纠正之外,监委对于当时救护车到场,却先将伤势较轻、鼻骨骨折民防人员送医,迟至14分钟后才将阮姓移工送医一事也感到不满,要求新竹县政府消防局允宜以本案为鉴,加强救护人员之教育训练,以精进救护任务之执行。

监察委员也表示,内政部警政署应协助提升警专射击教育所需之软硬体设备外,亦宜加强督导各警察机关有关手枪射击常年训练之办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