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9枪击毙移工 监院纠正竹县警局
遭新竹警方连开9枪致死的阮姓越南籍移工父亲(左三),年初在劳工团体及律师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要求检方查明真相、公布警方秘录器。(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8月31日新竹县发生阮姓越南籍移工因涉毁损、窃盗案,员警因阮男拒捕并攻击警方, 不慎开枪击毙阮男。监察院12日通过纠正新竹县政府警察局。对此,新竹县警察局长张荣兴表示,会针对纠正的问题,审慎做出检讨和策进。
纠正案文指出,新竹县警察局未落实督导所属员警射击教育训练,导致前竹北分局凤冈派出所陈姓员警用枪过当,12秒内近距离朝阮男连开9枪,且射击部位主要集中于阮男背部及侧腰腹间,致阮男死亡,不符警械使用条例所规范的比例原则。
同时,新竹县警察局未善尽督导之责,要求所属员警依规定适时开启微型摄影机,以完整连续摄录处理事件经过,并依「警察机关警备车执勤安全注意事项」规定,妥适办理警用巡逻车停放标准作业事宜。
另新竹县警察局未能灌输所属员警有关伤患救护、证据保全等刑案现场处理正确观念,造成员警使用枪械致人伤亡时,未即刻通报救护;支援警力赶至现场后,对被警员开枪中弹之伤患欠缺积极作为,更有警员于鉴识人员到场采证前,违规捡拾散落地面之弹壳情事,均有怠失。
此外,调查报告指出,陈员朝阮男连续开枪后,造成阮大量出血,危及生命,伤势明显比受有鼻骨骨折的民防人员为重,但新竹县消防局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却先将民防人员送医,14分钟后才载送阮就医,阮因伤重不治。新竹县消防局应以本案为鉴,加强救护人员教育训练,精进救护任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