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核发退休给与差额给退伍军人 国防部遭监院纠正
图为监察院。(赵婉淳摄)
针对国防部违反规定核发「退除给与差额」给退伍军人,且对有再任机关构的支领退伍金人员,未依法停止优惠存款18%,更以公务预算支付退伍军人未缴退抚费用年资的退除给与,监察院国防及情报委员会今天通过监委陈小红的调查报告,并纠正国防部。
军职人员自民国86年1月1日起实施「退抚新制」,从政府编列预算支给的「恩给制」,改为政府与现役人员共同拨缴费用设立退抚基金的「共同储金制」。由于国防部多次实施员额精简专案,缴费人数减少,导致退抚基金面临收入不敷出窘境,蔡政府上任后推动军人年改,并在前年7月正式上路。
监委陈小红调阅相关卷证,约询国防部及铨叙部后,发现年改前退休或退伍的军人,若年资并入到新制后对其能领到的退休俸(月领)或退伍金(一次领)不利,过去由退辅会编列预算来补足「退除给与差额」,且补助对象仅限于支领生活补助费人员,这类人因军职年资短,未达领取退休俸或退伍金的条件。
陈小红表示,但国防部以事涉4万余已退休人员的退除给与,应审慎处理为由,仍持续将「退除给与差额」纳入已退人员的年改修正施行前退除给与内涵中,再分以10年分年平均调降,导致国库自99年起至今共花11亿元,核有严重违失。
陈小红说,为杜绝双薪肥猫,退役军人若再任公职期间,不得领取退休俸与享受18%优惠存款福利,但国防部并未对5千多名再任公职的退役军人停发退休金,导致国库每年增加支出优惠存款利息高达5亿余元,悖离政府办理年金改革的精神及立法院历年决议要旨,核有重大违失。
陈小红指出,职业军人其之前就读军校与服义务役的年资可并入退休年资,但须由当事人自行提拨三成,且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程序,然而国防部迟未订定补缴退抚基金费用规定,并以退辅会预算支应,直到107年始于「年改后服役条例」订定并计及补缴规定,显有延宕处理情形,核显有怠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