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泛滥 监察院呛政府、民代、违建户变共犯结构

桃园新屋违建保龄球馆大火。(图/东森新闻提供)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违建引发的事故频传监察院批评,民代为了选票政府施压,政府单位惧于预算被杯葛,在执法上因而倾向妥协,政府、民代、违建户3方形成共犯结构,要求目前还没订颁「拆除违章建筑收取费用自治条例」的16个县市加速完成法制作业,并要求各民意代表正视违建问题

桃园新屋保龄球馆大火,台北市南港顶楼违建大火,监察院批评,这凸显了地方政府长期以来,纵容违建的事实,「违建之处理,刻不容缓」。

根据监察院调查,长期以来,各地方政府主管机关多未能落实《建筑法》第96 条之1 有关违建拆除费用,由建筑所有人负担的规定,并且截至103 年10 月底止,尚未订颁「拆除违章建筑收取费用自治条例」之机关,就有16个县市,包括基隆市新北市桃园县(现已升格桃园市)、新竹市新竹县苗栗县彰化县台中市南投县云林县嘉义市高雄市屏东县花莲县台东县澎湖县

▲桃园锁定「大型营业违建」拆除。(图/桃园市政府提供)

监察院说,虽然16个地方政府都有按照内政部的要求,将草案送请议会审查,但仍需持续民意代表沟通,加速完成法制作业,也呼龥各民意代表正视违建问题。

另外内政部建置之「新违章建筑立即处理资讯系统」,已于101 年7月1日正式上线民众利用网站检举施工中及新完工案件,以及未核准树立之招牌广告。但监察院发现,登录比率偏低,大半县市登录百分比甚至未达1成,认为该系统利用率低,要求行政院督导直辖市、县(市)政府确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