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条例违宪 文林苑同意户、不同意户各自解读
士林文林苑都更争议,大法官26日宣告都市更新条例部分违宪。文林苑案不同意户王家委任律师感到遗憾;同意户自救会则认为还原事情真象。
▼大法官宣告都更条例违宪!
文林苑案不同意户王家委任律师詹顺贵表示,无法认同大法官认为都更条例第22条有关申请核定都市更新事业计划时应具备的同意比率合宪,对此他表示遗憾。
詹顺贵说,王家人已与北市政府进入协商阶段,目前合意停止诉讼,现在要看北市府的态度及是否提出合宜的解决方案,若双方未达成共识,不排除以此解释文声请再审。
对文林苑同意户自救会来说,大法官会议解释,对于王家质疑有关都更条例,包括22条、22条之1等条文并未违宪,正好还原真相,也就是「拆除王家合宪」。而同意户诉求只有一项,就是「尽早回家」。
自救会指出,大法官会议的解释,不是针对「文林苑案」。因为文林苑案的同意户达36户、不同意户仅王家1户,无论土地总面积、合法建物总楼地板面积比例都远超过1/10。
士林文林苑拆迁引发都更争议。文林苑不同意户王家,以及因地震而须办理重建的新北市土城区大庆信义福村5层楼集合住宅等4个案,分别于行政诉讼败诉后,声请大法官会议释宪,大法官会议并案审理。
由于文林苑与北市府就拆除、迁移的部分仍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中,尚未判决确定,大法官会议并不受理都更条例第36条第1项前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