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都更14年来最大进展 盼解除「100%住户同意」限制
▲澳门有许多屋龄30年以上的老房。(图/澳门特区政府,下同。)
澳门上月举办「回归20周年」大会,新任特首贺一诚在就职典礼上表示,政府将加快城市规划与公屋建设,推进都市更新与智慧城市发展。于此同时,「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草案也正步入立法的最后阶段,而草案中最受关注的,就是解除现行法规「楼宇重建业权百分比」的限制,有望视屋况从原本的100%调降至90%、80%,甚至60%。
根据澳门媒体报导,澳门屋龄超过30年的老房目前有超过4000栋,在居住品质、市容美观、社会治安、天灾因应,以及经济发展上都有许多不良影响。事实上,澳门的都市更新计划14年前就在推动,但一直没有太大进展,直到澳门政府近来成立「都市更新委员会」又成立「都市更新公司」之后,相关计划才开始有具体进展。
「澳门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草案去年推出,并于12月中完成公众咨询,已进入立法最后阶段,其中最受注目的,就是解除「楼宇重建业权百分比」的限制,依照现行法规,楼宇若要重建,必须 100%的业权人都同意,也就是不能有任何一户持反对意见。
草案则希望能视屋况调低重建所须的业权人百分比,如:屋龄30年以上的楼宇,90%的业权人同意即可;屋龄40年以上的楼宇,80%的业权人同意;被视为残危、危及公共卫生及安全的楼宇,60%的业权人同意即可。
此外,草案也强化业权人的保障,在补偿措施方面,提供多种方案选择,包含:单位置换(俗称「楼换楼」),换回同等、相等的新建或其他楼房;现金赔偿,参考房价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特别津贴,在现金补偿的基础下,给予因迁居产生的开支与搬迁费等。
▼澳门政府就「都市更新法律制度」举行公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