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有解!都更条例最大幅度修法 拆除前要经过4机制
▲大埔强拆案曾引发巨大社会争议,叶俊荣曾到原址说明重建(图/内政部提供)
行政院长赖清德16日与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举行便当会,会中并就《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中的不同意户处理机制达成共识,将送下周行政院会通过。 内政部次长花敬群会后转述内容,这是都更条例最大修法,未来修法后,经过地方政府的都市计划审议委员会与都更审议委员会审议后,仍有钉子户,地方政府就必须依法强制举办听证会。
过去进行都更时常遇到钉子户或是强拆引发争议情况,修法后将订定四道处理都更不同意户机制。首先,未来都市更新计划划定都市更新地区,都送都市计划审议委员会审议,自行划设也要送都市计划审议;其次,都更计划送到地方政府的都市更新审议委员会审理,由专业委员以合议制和公开审议方式,判定都更范围是否合理。
其中,在都更委员会审理时,只要有争议的都更案件(不同意户),就强制办理听证程序,并将听证结论做成书面报告,送都审会核定;都审会可以根据其理由合理性与否裁定是否排除都更案,如果不同意户不满意都审会的裁定,可采取行政救济。最后地方政府代为拆除前,要先经过协商调处机制,包括协商拆除日期及方式、安置计划等,在60天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