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审都更条例 「代拆机制」有待讨论

永春都更案日前经最高行政法院判决,撤销原处分定谳,引发各界议论纷纷,也让外界更加关注都市更新条例修正案进度。(图/记者陈家祥摄) 记者叶佳华台北报导

都更条例大翻修,行政院昨(30)日审查「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全文共计多达88条。据了解,首次会议仅通过前9条条文,其中最为关注的「代拆机制」、「审议重大修正可撤回同意书」、「都更事业概要同意门槛」等项目规定皆尚未讨论。

由于都更条例涉及层面广加上有地方政府执行面的问题,因此会议中六都政府官员皆出席陈述意见

内政部营建署副署长王荣进今(31)日也指出,都更议题受到外界很大的关注,因此期望审查速度能越快越好,不过最终还是要取决于行政院、地方官员审查讨论的结果而定。

目前新版都更条例修正草案,最受关注在于「代拆机制」、「审议重大修正可撤回同意书」、「都更事业概要同意门槛」等议题,其中代拆机制过去只要主管机关核定,政府可行使代为拆迁,不过新版草案改为住户若不同意搬迁,可提起行政救济。据了解,行政院政务委员张景森也认为,该项制度过于冗长,恐阻碍都更推动。

另外,针对「审议重大变更可再次公展、公展期满前可再次撤回同意书」的规定,据了解,内政部倾向建议「删除」,免得拉长都更程序,同时也增加不确定风险。而都更事业概要同意门槛则由原本的1/10调至1/2。

专家学者普遍认为,都市更新与都市计划「脱钩」,因此昨(30)日会中也讨论,未来增订更新地区划定应同时提出都市更新计划,依照都市计划程序办理

王荣进也指出,针对建筑容积奖励的项目,有地方政府认为现行奖励制度不明确,因此未来将授权由中央政府统一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