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过「都更条例」 叶俊荣:未来钉子户会减少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26日初审通过《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针对都更不同意户明定3道程序,若仍无法解决争议,政府可代拆。内政部长叶俊荣受访表示,未来钉子户将会减少。
根据初审版本,将针对都更不同意户将强制办理听证,并明定处理程序,若仍无法解决争议,政府可代为拆除。
叶俊荣会后受访表示,过去有些都更个案因为钉子户无法进行下去,此次修法提早解决程序上的问题,包含提高同意户比率、土地总面积与合法建筑物总楼地板面积也提高(从现行10分之1提高为2分之1);过程中若需要政府机关处理,就会积极介入、协调,未来钉子户应会减少。内政部次长花敬群则表示,修法针对不同意户处理机制有明确共识,确定「3加1」程序,从划定更新地区、提出事业概要、审查事业计划、权利变换计划审定,只要有争议就会办听证会,每个程序都有要求的内容,也被实质审议过后才会核定,「最后再确认,都没问题就做吧」。
同时,修法也明定在未拆除完成前,预售屋不得预售,都更预售案必须在拆除后才能启动。
而在容积奖励部分,修法将容积奖励额度入法,明确订定奖励项目、计算方式,降低争议;另外,为强化都更动能,新增「政府主导都市更新」专章,各级主管机关德成立都市更新推动小组,督导、推动都更政策与协调政府主导都更业务。在政府主导的都更下,免拟具事业概要,并得依规定自行实施,或经公开评选指定代为实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