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国手参赛量能 「国家运科中心设置条例」立院初审通过
法务部。(本报资料照)
立法院司法法制及教育委员会联席会议今初审通过《国家运动科学中心设置条例草案》,国家运动科学中心将负责办理国家优秀运动选手培训、参赛所需的运动科学支援服务等,希望为台湾争取国际参赛佳绩。全案还须交由党团协商。
行政院规划成立国家运动科学中心,并于6月21日成立筹备处,并研拟设置条例草案。教育部指出,鉴于选手于国际运动赛会的表现优异,除教练选手个人积极投入提升竞技实力外,运动科学后勤支援也扮演重要角色,各界盼台湾能参考先进国家,成立国家运动科学专责机构,扩大运动科学支援国家级优秀运动选手培训参赛的量能等,为台湾争取国际参赛佳绩。
根据初审草案内容,运科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办理国家优秀运动选手培训、参赛所需的运动科学支援服务、健康管理及医疗照护;办理国际运动赛事资讯的搜集、分析及支援;推动运动科学的研究;进行运动科技的研发、技术移转及加值应用。并促进国内外运动科学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协助规划及培育运动科学专业人才。
运科中心经费来源则分别为运动发展基金所获运动彩券发行盈余或其他政府预算的核拨及捐(补)助;国内外公私立机构、团体及个人的捐赠;受托研究及提供服务的收入以及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