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过「都更条例」 专家:仍漏洞百出
▲为保障人民居住安全,立法院初审通过「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希望加速更新老旧房屋。(图/记者屠惠刚摄)
为保障人民居住安全,立法院初审通过「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希望加速更新老旧房屋,然而新的都更条例修正草案是否真能成为治愈都更问题一帖灵药?对此,专家认为都市更新推动仍有诸多问题难解。
淡江大学产业经济学系副教授庄孟翰表示,就都更条例修正草案的内容,还是可以看出整体修法依旧不够具体落实,主要缘于主导官员既没有实务经验,又不肯虚心采纳建言,以至于都更修法沦为一言堂,也让都更条例即便再次修法仍漏洞百出,
他表示,条例初审通过,内政部仅表示将会减少钉子户问题,而未触及「杜绝」的敏感字眼,可见这次修法依旧没有大破大立,而无法如同新加坡说一不二的作法,当然无法杜绝钉子户的问题,例如文林苑及永春案都是在执行过程提出行政救济,以至于整个都更案停摆。因此,司法及行政应该要同步,携手寻求杜绝的因应对策,而不是任由钉子户予取予求,并且同样戏码不断上演。
而以往对于估价师的选任,都是从具备证照的合格估价师当中选聘,这次修法改成以公开、随机方式抽签遴选,而非由实施者自行选任。有关这一点,追本溯源,问题在于都更流程动辄七至八年,随时都可能发生实施者易主情事,然估价报告书有效期间仅六个月,其间最大差别在于估价费用由谁支付。
过去因都更由建商出钱推动,也因此由建商选聘估价师,都更户当然会担心当中是否会出现利益勾结等不法情事,但就另一角度加以探讨,在业必归会情况下,既有估价师公会,又有实价登录资讯可资参考,所谓不公正问题应可降至最低。如再就实务现况加以审视,估价差异大都是因景气转变所引起,因此,对于估价师选任方式的调整,只是降低都更户的疑虑而已,实际上并没有太大改变。
此外,主管机关认为进入都更程序后,若碰到相关问题,需要政府机关介入,政府也能积极介入协调。过去有些都更案因为钉子户而无法进行,未来有需要就由政府机关积极介入协调,钉子户将会减少。
庄孟翰表示,当初文林苑不也是有政府机关介入协调,却始终没有获致圆满结论,及至对簿公堂,法官还是会希望彼此进一步协调,并未达成共识而继续缠讼。
另一方面,过去曾有都更处官员因执行公务而遭提起诉讼,即使该员已退休还得上法院,其因在于都更户对于法令认知不同,动辄以「引用法令错误」提告,导致公务员依法办事只会越来越保守,因此,虽然主管机关认为未来有需要就由政府机关积极介入协调,钉子户将会减少,实际成效如何,仍有待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