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通过修正都更条例 放宽921前建筑容积认定标准
内政部长刘世芳就都更条例修正草案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答询。 (崔慈悌摄)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30日)初审通过《都市更新条例》第65条条文修正草案,将扩大921大地震实施容积管制前,已申请建照的建筑也可适用容积奖励认定。内政部表示,待草案三读通过后,将可增加改建诱因,加速都市更新整合。预计将有8216栋合法建筑物约27万户受惠。
内政部表示,考量实施容积管制前的建筑容积多大于管制后的法定容积,且此类建筑多为921大地震前建造,就现今建筑法规标准而言,恐有耐震不足之疑虑。
为维护民众居住安全品质及利于更新整合,内政部表示,此次推动《都市更新条例》第65条修正草案,扩大适用原建筑容积更新重建对象,从现行针对实施容积管制前已兴建完成的合法建筑物,放宽至实施容积管制前已挂号申请建造执照的建筑基地。
此外,实施者已拟订都市更新事业计划送地方政府审议的案件也可适用,预计全国将有8216栋6层楼以上合法建筑物约27万户受惠。
内政部强调,台湾历经多次地震灾害,本案推动有其必要性及重要性,期盼立法委员共同支持,早日完成三读程序,以加速老旧建物更新,强化国人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