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利多!内政部放宽容积认定标准: 8216栋受惠「双北最多」
董建宏。(崔慈悌摄)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审查《都市更新条例》第65条修正草案,放宽921大地震实施容积管制前,已申请建照的建筑也可适用容积奖励认定。内政部次长董建宏说,修法后主要影响都在双北,预计全国约有8216栋可以适用。
由于台风山陀儿暴风圈进入台湾南方近海,中央灾害应变中心已启动,内政部长刘世芳今天出席相关会议,内政委员会先由董建宏暂代询问,刘世芳也在稍晚出席内政委员会。
董建宏在报告中指出,全国实施容积管制前已申请建造执照之建筑物,随着时间演进,屋龄已陆续超过30年,且皆适用921大地震前耐震设计规定;其中6楼以上之中高楼层建筑物,因户数较多,原容积已超过基准容积,在都市更新整合过程中相对更不容易。
他说,这次修法主要是针对全国共8216栋在实施容积奖励之前已经申请建照的建筑基地,因为适用921地震前的耐震设计,恐有耐震不足的疑虑,亟待都更。此次对于高风险建筑提出政策诱因,将实施「容积管制前已申请建造执照、但未能于管制前完成兴建」之建筑物,保障得适用原建筑容积之奖励,以加速鼓励推动都市更新并降低致灾风险。至于已盖好的房屋,修法前原本就适用。
董建宏会前受访时表示,根据统计,修法后主要影响的建筑都在台北市及新北市,因为双北是最早都市化的城市,未来希望透过修法鼓励整体都更发展,保障住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外界质疑此案是否与京华城弊案有关?对此,董建宏表示,此案与京华城案没有关系,内政部早在此这之前就已经提案修法,主要是为了推动都更并保障民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