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推动都更 内政部订危老建筑认定祭容积1.3倍奖励
内政部今通过「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筑物而有明显危害公共安全认定办法」,明订危老建筑认定标准,并祭出1.3倍奖励。(报系资料照)
内政部为加速推动都市危险建筑物重建,提升国人居住安全,今日部务会议通过「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筑物而有明显危害公共安全认定办法」,明定都更范围内,若经评估建筑物耐震能力未达现行规范的1/3,视为耐震能力不足且有倾倒危害公安疑虑,有助地方政府判定危险建筑,加速执行代为拆除程序,同时作为核予原建筑容积1.3倍奖励的依据,加速都市危险建筑更新。
内政部表示,这次新订「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筑物而有明显危害公共安全认定办法」,依据今年修正公布的「都市更新条例」第65条,授权订定统一的危险建筑耐震能力认定方式及基准,明定采取与「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结构安全性能评估办法」相同的评估方式,以耐震初步评估或详细评估方式办理,方便民众依建筑物耐震评估结果及整合情形,选择适宜重建途径。
此外,为减少人为主观判定影响评估结果,这次订定危险建筑物评估基准,经参酌各界意见,采用建筑物的实际耐震能力与现行耐震能力规范的比值小于0.35作为客观认定基准,当评估结果小于0.35时,即代表既有建筑物的耐震能力约仅达现行耐震规范1/3,当发生6级以上强烈地震时,建物有倾倒疑虑。
内政部指出,「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筑物而有明显危害公共安全认定办法」将依法制作业程序,于近期发布施行。本办法发布后,中央将与地方政府共同合作,推动建筑物结构安全评估,辅导危险建筑改善与重建,以全面改善都市居住环境,提升建筑安全及国民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