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添诱因 内政部将放宽容积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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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条例》修法重点

针对实施容积管制前已挂件申请建照的合法建物,内政部将放宽容积认定,同意在推动都更重建时,可择优选择以原容积来计算,据悉,增添都更诱因,国土署已完成《都市更新条例》修法草案,将针对第65条原容积认定范围调整。

内政部次长花敬群2日在立院对此表示,会尽快走完程序,预计1个月内排部务会议后送政院。

立委李彦秀指出,现行在容积管制前取得建照、容积管制后才取得使照的建物,若用都更方式重建,卡在《都更条例》第65条规定,不能以原容积来计算,只能以「基准容积」为准,导致部分都更案「诱因不足」而推动受阻;她认为,容积管制前后的界定标准,应以建照挂件申请时间、而非使照取得时间。

熟悉都更推动人士表示,原容积不一定优于基准容积,但乐见放宽认定标准。实施容积管制前,房屋仅依照面前道路宽度、建蔽率来决定建筑强度,这种计算方式,某些情况确实可能大于基准容积的规范,现行都更条例规范未以「建照」为分界时点,导致部分老屋虽依原容积建筑、但却不能依照原容积重建的情况。

据了解,《都更条例》修法国土署已初拟草案,将从现行第65条规范中,限制实施容积管制前取得使照者才可选用原容积,改为实施容积管制前已申请建照的合法建物也可适用;保障实施容积管制前已依原容积建筑的屋主权益,也放宽老屋重建可择优选择条件较好的容积计算方式,增加参与改建诱因。

花敬群还说,时程奖励到期退场天经地义,否则就失去了「时程」的本质,后续会增加新的奖励选项,内政部预计今年底前增加「预铸工法」,纳入都更、危老取得容积奖励的新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