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通过都更条例修法 容积认定放宽估27万户受惠

▲内政委员会审查都市更新条例第65条。(图/翻摄直播)

记者皮心瑀/台北报导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30日审查都更条例第65条修正草案,以政院版完成初审。若顺利三读,将放宽实施容积管制前已申请建造执照、但未能于管制前完成兴建之建筑物,得适用原建筑容积之奖励,预计全国将有8216栋6层楼以上合法建筑物,约27万户受惠。

根据原条文内容,都市更新事业计划范围内之建筑基地,得视都市更新事业需要,给予适度之建筑容积奖励;奖励后之建筑容积,不得超过各该建筑基地1.5倍之基准容积,且不得超过都市计划法第85条所定施行细则之规定,不过,若是实施容积管制前已兴建完的建筑物,其奖励后之建筑容积得不受前段限制,另依规定择优办理。

然而,考量实施容积管制前的建筑容积多大于管制后的法定容积,且此类建筑多为921大地震前建造,就现今建筑法规标准而言,恐有耐震不足之疑虑,为维护民众居住安全品质及利于更新整合,因此朝野有意修法扩大适用原建筑容积更新重建对象,包括已申请建造执照者之建筑物。

该修法获朝野共识,国民党立委王鸿微、李彦秀等都有提出自己的版本,但与政院版差异不大,召委张宏陆询问在场委员意见后,最终由政院版本提案通过,完成初审,另通过民进党立委王美惠所提附带决议,建请内政部研议相关政策,建立取得容积奖励之建物回馈在地社区之机制。

此外,面对山陀儿来势汹汹,作为高雄地方的民进党立委李柏毅质询时指出,周三内政委员会要审消防法,但是台风要来了,可能冲击南部地区,希望议案的安排能再讨论评估。张宏陆认为,消防署官员也应以救灾优先,因此在征得各委员同意后,宣布本周审查消防法,届时若中央灾害应变中心成立,消防署官员要进驻,那委员会除办理新增提案说明并宣读新增提案外,相关审查就另定期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