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人员法制化迈步 立院初审通过修正草案

据内政部统计,截至2022年全国不动产估价业从业人数仅1,012人,为了广纳专业人才,立院内政委员会初审通过《不动产估价师法》修正草案,增订大专院校毕业有修毕不动产估价等领域相关课程10学分都能从事此工作,而现行已协助估价师实际执行业务满2年的在职员工,也能够直接成为合法不动产估价助理员。

此外,不动产估价助理员不再仅限于地政、不动产与城乡环境、土地资源、土地管理与开发、都市计划、不动产经营等科系背景,也新增「财税金融」职系考试及格者也可投入;内政部表示,经参考会计师法之会计师助理规定,在修正条文施行之前,已实际执业满2年的在职聘雇员工也可适用,以协助不动产估价师办理内外业相关工作。

在土地法修正方面,立院初审也通过土地法14条修正草案,若行政法人及公营事业机构,有经营或使用名胜古迹土地之需要,并经中央文化主管机关认定古迹土地移转为其所有可助于古迹保存及维护者,可取得该土地所有权,不受土地法14条不得列为私有土地之规定,让管用合一。

内政部说明,考量行政法人及公营事业机构为推动政府政策,有保护古迹资产之任务,但若无法取得业务上有经营或使用古迹所座落之土地之所有权,恐影响其业务推动。

不过,土地法第73-1条则未获修正,立委原盼修法让国产署在标售逾期未办继承登记土地之前,先通知邻地所有权人,以避免后续出现邻地所有权人被迫以高价购取邻地通行等私人所有权争议;内政部表示,将会加强行政工作减少民怨,但考量邻地所有权非属优先购买权人,且现行已在公所、乡里公告3个月,故不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