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通过 中科院人员出国须经核准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设置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草案指出,服务中科院人员,所涉机密资讯程度,不亚于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主管机关所属人员,为确保国家安全及利益,落实中科院人员安全管控,有必要规定中科院所属人员,出国应事先申请核准

政院推动这项修法主要是国安考量,不过今天在讨论过程也引发立委疑虑,民进党立委刘建国就质疑,有些无涉秘密的人员也被管制是不是违宪?且这种管制措施恐让中科院招募人才有困难,中科院长张忠诚认为还是以国安优先,相关人员也可能涉及机密,无意间泄密,因此朝管制方向规范;初审通过版本将相关申请、核准办法国防部订定。

此外,委员会也通过现行第33条条文中增订第1项,规定中科院得于不超过设立时军职编制员额限度858人内,任用具科技专长军职人员。其相关权利义务事项,准用随同移转本院之军职人员相关法规,不受行政法人法第20条第1项之限制。

委员会也通过绿委蔡适应等所提附带决议,国防部应于《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设置条例》修正通过后6个月内,订定中科院科技军官国军单位交流历练实施计划以利国防科技人力部队实务需求结合,达最佳运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