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 竹市卫生局每年全面检验加水站水质

新竹卫生局每年全面检验加水站水质(图/新竹市卫生局提供)

新竹振道记者万世琏/新竹报导

为加强加水站业者管理,保障市民饮水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新竹市卫生局今(6)上午于优福水生活馆办理「新竹市加水站卫生管理自治条例上路记者会,由卫生局副局长杨清媚光华张庆荣里长、优福水生活馆负责人陈政泰先生共同出席,共同呼吁辖区加水站业者遵守加水站管理相关规定,并宣导和提醒市民朋友选购加水站盛装水的注意事项,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

杨清媚副局长表示,市长林智坚重视食品安全,议会也积极关切,为替民众饮食健康把关,林智坚市长上任后即责成卫生局研订《新竹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希望提供市民更高品质的饮食安全环境杜绝黑心食品流入市面。而市面加水站林立现场无人管理,让许多市民对于加水站水质安全是否存有疑虑。为强化加水站业者管理,让市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卫生局设置《新竹市加水站卫生管理自治条例》,并于今(105)年6月16日正式公告上路实施。

《新竹市加水站卫生管理自治条例》首创全国每年全面检验辖内所有加水站水质,不同于其他县市仅抽验,并规范加水站必须于明显处张贴管理人员、水质检验、明确资讯标示、设施清洁维护管理记录等重要资讯,是以更高规格来管理辖内加水站业者,维护市民饮水品质。条例规定,辖区加水站业者必须申办加水站许可证才可营业,并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备妥相关文件,至卫生局办理加水站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限3年。

优福水生活馆负责人陈政泰表示,因其母亲有洗肾需求,所以平日饮水必须更加谨慎注意,因此投入经营加水站事业,目前在新竹市已扩大设置6家加水站,平常加水站皆有定期送卫生福利部认证实验室检验微生物标准,对于《新竹市加水站卫生管理自治条例》正式公布实施,对民众而言,有卫生机关把关,审核通过核发正式许可证,不仅多一层安全保障,也提高加水站水质品质;对业者而言也能更公平竞争,提高商誉信用

卫生局表示,《新竹市加水站卫生管理自治条例》中明定罚锾条文,如有违反加水站变更、卫生管理人员、加水站维护及纪录、业者自主检验规定,经命限期改正,届期未改正者,按次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违规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停止营业至改正。

卫生局提醒,市民朋友至加水站购买盛装饮用水,应注意加水站是否有张贴加水站许可证、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基本资料设备维护管理纪录等,标示「应煮沸勿生饮」之盛装水,饮用前需经过煮沸才可饮用,所自备盛装容器也要清洗保持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