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姜天水堂审议流程遭质疑 文化局:全程录影可供检验

地方文史工作者不满北埔新姜天水堂文化资产价值审议案决议过程有瑕疵,新竹县府强调与澄清过程全程纪录摄影,可供检验。(新竹县府提供/邱立雅竹县传真)

新竹县政府于2月26日下开第3届古迹历史建筑纪念建筑聚落建筑群史迹及文化景观审议会现场勘查及第2次审议会,其中北埔新姜天水堂文化资产价值审议案备受关注,经审议会议决议,不指定古迹、不登录历史建筑与纪念建筑,并解除列册追踪。结果让保存派及地方文史工作者不满,认为决议过程有瑕疵将提异议,对此县府强调,相关讨论与投票表决过程,县府皆全程录影纪录,可供检验。

县府表示,于审议投票表决前,文化局已报告说明本案依文资法14、17、18条办理,申请人申请指定古迹、登录历史建筑,并由文化局主动纳入登录纪念建筑一并提送审议,因此新姜天水堂之审议共有3案须投票表决。

投票表决方式提请委员讨论确认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投票流程将逐案投票、统计、报告后,再进行下一案,依序由古迹、历史建筑、纪念建筑3案逐案进行,然3案投票结果皆未获得过半数出席委员同意。

另外,文化局依文资法14条提送审议会讨论北埔新姜天水堂列册追踪检讨案,因本案已依文资法规范之审议程序,分别就古迹、历史建筑与纪念建筑等3类文化资产之指定登录基准完成审议作业,确认不予指定登录,经委员投票决议解除列册追踪。相关讨论与投票表决过程,县府皆全程录影纪录,可供检验。

县府表示,感谢文史团体各界对本县文化资产的关心,相关审议结果已于3月20日公告于文化局官网,如对本行政处分有不服,得依诉愿法第14条、第56条及第58条规定,自行政处分达到或公告期满之次日起30日内,缮具诉愿书迳送新竹县政府,并由新竹县政府转送文化部提起诉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