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通过 并排停车罚锾提高至2400元

▲并排停车罚锾将提高至2400元。(示意图东森新闻

记者赖映秀台北报导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2日初审《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并排停车罚锾从上限1200元加倍至2400元,而未来使用吊销、注销牌照或使用他车牌照停靠路边,也可依现行规定处3600元至1万800元罚锾。全案还需经立法院会三读通过

依据现行条文,并排停车可处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交通委员会初审通过罚锾加倍至2400元。

此外,现行条文规定,使用吊销、注销牌照、牌照借供他车使用或使用他车牌照行驶,可处汽车所有人3600元至1万8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驾驶;民主进步党立委叶宜津指出,路边停靠的违法车辆无法处理,增添实务上执法的困扰,因此提案修法不限于驾驶行为,包括停车状态也可开罚。

会中通过国民党立委罗淑蕾等人临时提案,酒驾肇事者多半以过失伤害轻判,有的会脱产逃避赔偿责任,无法还给家属正义,因此建请交通部会同相关机关研议将酒驾累犯且肇事致死或成重伤害者,视为间接故意而非过失来究责,及协助受害者家属调查肇事者财产进行假扣押,以保障受害者求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