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过临时提案「法扶资源排富」 初审预算编列15亿
▲法律扶助基金会成立于2004年7月1日,主要是为经济入弱势者支付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图/翻摄自Facebook/法律扶助基金会)
关于法律扶助是否排富,社会各界一直有许多不同的意见。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6日通过109年度法律扶助基金会预算案初审,除了编列15亿2145万多元的预算外,针对法扶资源遭滥用的争议,也同步通过临时提案,排除法扶律师为有钱打官司的当事人提供协助。
法扶是否应该排富,早在今年3月就引起不少的争议,当时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申请法扶律师,掀起外界挞伐,随后立法院初审通过《法律扶助法》修正案,规定如果重罪案件是系属在「指定法院」,将不必审查资力以及案情,相当于全面「不排富」,消息传开后,一度引起强烈反对,抨击这个修正案是《谷辣斯条款》。
▲由于每个法院不一定都设有公设辩护人,法扶资源能否有效帮助弱势,才会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图为台北地院模拟法庭。(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本月16日通过109年度法律扶助基金会预算案初审,编列15亿2145万多元的预算,会中还通过民进党立委周春米针对法扶资源遭滥用的临时提案,排除法扶律师承接有资力当事人的案件,这样才不会失去「扶助弱者」的本意。
报导中,法扶会执行长周汉威解释,以往由法院转介的强制辩护案都会由法扶派请律师支援,但有些当事人其实是具有一定的资力,只是不愿意花钱聘请律师,所以才会出现上述的临时提案;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也表示,为了让法扶基金会正常发展,至今已召开142次审查会,后续司法院会善尽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国家捐助经费能用在正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