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大跃进!限制出境、出海将法制化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对限制出境出海的修法,已有共识。(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人权大跃进!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3日审议《刑事诉讼法》限制出境、出海法制化,委员间已有共识,均认为应修法,让限制的时间次数有限。但由于修法公布施行时,将涉及到目前已遭限制之被告,如何适用施行法?重新起算或全数取消?因此召委段宜康请相关单位并同修正施行法,希望能在这会期过关。

对于立法院修正限制出境、出海达成共识,法界多表示赞许。法界人士指出,据统计受限制处分人中,有高达98.5%的比例是遵守处分、乖乖留在国内静待司法审判;仅有不到1.5%的比例,弃保潜逃。倘因这小小比例而影响大多数遵照规定者之宪法基本人权,实在不公平。况且受限制处分人中,甚至有许多人遭限制10年以上,或者是完全不知遭限制多年,直到机场出境前才知道被限制,这不合理现象,对人权影响极大。因之立法院对修法达成共识,实乃人权一大保障。

这次修法主要以司法院版本为主,司法院秘书长太郎出席委员会时提到,未来希望能采取法官保留原则,并以书面审查方式为之,也会以书面通知限制人,并让受限制人到法院表示意见。但司法院参照《行事妥速审判法》规定,认为侦查中的限制时间不应超过14个月,但与法务部提出的侦查中最长2年版本有落差,也是目前争议最大之处。

另外委员会中也讨论施行法适用问题,倘修法通过、总统公布施行后,那目前遭到限制之人该如适用?是立刻全数取消,抑或重新起算?又或者该全部改由法官审查,或有其他处置方式?召委段宜康明白指出,这将是个大问题,请司法院与法务部讨论,并同修正施行法。他要求两单位尽速提出施行法草案,若无法达成共识,那就在现有的各个版本中来讨论、调整施行法适用问题希望能在这个会期,修正过关。而立委周春米为免立法延滞,则提议由自己具名提案,将司法院的施行法版本送交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