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批限制出境修法须通盘考量 司法院:人权保障不能等

司法院秘书长太郎,认为限制出境应尽速法制化人权保障不能等。(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限制出境」无法源依据又严重侵害人权,司法院提出《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打算编列专章将「限制出境」法制化。但学者林钰雄投书媒体,指限制出境横跨刑事诉讼法、刑法行政法,必须以通盘考量方式立法,才能成功。对此,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回应「人权保障不能等」,应该尽速修法过关。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刑事法研究会执行长林钰雄,近日内2度投书媒体,指称「限制出境如何立法,是一个横跨刑事诉讼法、刑法及行政法的整合性议题,因此,必须以包裹立法方式通盘考量,始能毕竟全功。」建议以立法手段终结「限制出境是否属于限制住居」的实务争端、增修违反替代处分实体程序制裁效果、一并修正行政法限制出境(国)的相关规定

对于林钰雄的意见,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9日接受ETtoday记者访问时表示,「人权保障不能等。」吕太郎表示,限制出境饱受批评,对于人权侵害太过严重,司法院本于保障人权立场,才会提出修正草案,希望能尽速解决法律漏洞。所以他认为,当然要赶快修法过关,人权保障才不会有缺失。

至于林钰雄提出的意见,吕太郎也说,司法院确实都考虑到了。但因为修法过程中,各界对于限制出境法制化的大方向没有意见,仅在于法条细节配套措施,仍有不同意见,才会导致修法延宕,未竟全功。但他认为,目前应该先采取大多数意见,先让法条过关,防堵人权漏洞,至于细节争议部分,在法律修法适用后,自然会逐渐显漏出来,这时再考虑修法,把其他不足之处弥补起来。

其实林钰雄投书并非仅批评限制出境修法需包裹式立法,他也同意司法院前副院长城仲模批评的草案漏洞,漏未规定法官可裁定限制出境的次数,林钰雄认为,这等于草案明文容许「无限期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