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安全网并兼顾人权保障 司法院完成修法
司法院发言人张永宏(图左)及刑事厅厅长李釱任。(图/司法院提供)
为了完善社会安全网的暂行安置制度,及合理保障人权的保安处分相关程序,司法院推动修法并在2022年陆续获立法院三读通过,2月18日、11月30日经总统公布实施,让罹有严重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犯罪嫌疑重大、又具有危害公共之虞的被告,能够尽早进入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新创设的暂行安置制度,在刑事诉讼法第121条之1至第121条之6,凡刑事程序中的被告具有犯罪嫌疑重大、精神障碍、心智缺陷不能或显著降低其辨识其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的原因存在,及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紧急必要之情形时,侦查中由检察官声请,或审判中经检察官声请或依职权,由法院裁定谕知6月以下期间,令入司法精神医院、医院或精神医疗机构或其他适当处所,施以暂行安置,并赋予相关程序保障及救济方式。
此外,参酌大法官释字第799号解释意旨,就刑法各类型保安处分之许可、撤销、延长、停止、免除,「量身定做」适合之程序规范,保障其受律师扶助权、资讯获知权、陈述意见权,以提升保安处分之执行成效,兼顾人权保障及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