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集会游行人权 绿委促修法改成「报备制」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法院内政委员会10日将审查集会游行法》修正草案,提案修法民进党立法委员郑丽君9日表示,现行《集游法》是威权时代遗留下来的恶法,她认为应该从许可制改为自愿报备制,并应更名《「集会游行保障法」以保障基本人权

郑丽君上午召开记者会,曾遭检方以「集会游行首谋」起诉的师大公系主任林佳范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律师高涌诚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赖中强、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秘书长杨宗澧等人都应邀出席,发表对修改《集游法》的看法。

林佳范以大甲妈祖遶境为例,认为警察角色在于维护民众权益,但自己2008年在立法院门口要求《集游法》修法却遭警方搜证,和平诉求的行动最后换来检方起诉,可见《集游法》当中存给予警方过大的行政裁量空间,应该予以修正。

郑丽君则以自己当年在法国留学的经验指出,当年她闯进中国驻法国使馆抗议中国对台试射飞弹结果法国警方只是把她带走,简单登记姓名地址就要请她喝咖啡,「我没有得到拘役二十天役科罚金等等,也没有被起诉」,可见同样面对集会游行,法国警方跟台湾警方的作法大不相同。

郑丽君批评,集游法是威权时代的产物,充满着「治安重于人权」的价值,相关规范内容箝制人权、扩张政府权力,有必要进行修法。她也认为《集游法》应该废除现行「事前许可制」,改成「自愿报备制」,以保障集会游行的基本人权。

林佳范则呼吁,在相关修法没有完成前,目前各法院中审理有关违反《集游法》的案件,应该暂停审理。高涌诚则希望,《集游法》相关修法能够尽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