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最前线/限制出境严重侵害人权 修法不能走回头路

▲《ETtoday新闻云》直播节目云端前线》28日讨论限制出境侵害人权的相关问题。(图/翻摄脸书《云端最前线》)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限制出境」无法源依据又严重侵害人权,引起各界重视,司法院也已经提出《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打算编列专章将「限制出境」法制化。虽然修法好事,但修正草案中却又出现新的漏洞。因此许多专家学者,也已经出面呼吁,希望修法不能再走人权倒退的回头路

《ETtoday新闻云》直播节目《云端最前线》28日邀请立委周春米、名律师李永然辅仁大学法律教授张明伟,共同讨论「限制出境」的相关问题。主持人杨文嘉一开始就说,以非法律人的身分来思考,他实在无法理解,台湾这么民主自由法治国家,竟有「限制出境」这么落后的法律存在;甚至,「限制出境」根本就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著名律师李永然表示,实务上常使用的「限制出境」处分目的在于确保被告能配合未来司法追诉程序的进行,但若交保就能达成目的,为什么还要限制出境?况且限制出境不仅仅侵害宪法保障的居住、迁徙自由,若被限制者在海外家庭、有事业,那情何以堪?更荒谬的是,「限制出境」还没有期限的限制,被限制10年以上者,大有人在!

至于立委周春米也提到,「限制出境」太过侵害人权,所以立法院也同意修法;但目前仍有4个争议条文还在协商,修法还没完成。其中最有争议的条文,是检察官作出的限制出境处分,是否要通知被限制人?什么时候通知?会不会影响侦查进度?这些都是还没有共识地方,因此法案目前搁置中。

不仅检察官作出限制出境处分有争议,在修法草案中,漏未规定法官作出限制出境裁定的次数,也有问题。前司法院副院长、台湾法治暨政策研究基金会董事长城仲模,透过影片指出,,这样的规定未来一定出问题,因法官可能一次、一次、又一次的裁定,对人权的侵害极大。所以他呼吁立法者一定要注意,加上法官作出裁定的次数限制。

辅大教授张明伟也认为,草案中将「限制出境」处分采「令状原则」,亦即由公正客观的第三人(法官),并有书面审查形式的做法,较无争议。另外他也肯认侦查中赋予检方限制出境的处分权,比较符合侦查不公开与确保侦查机密的做法;但他认为,应该要比照美国作法,让被限制者有完善的救济措施,以杜绝检察官的滥权限制。

▼名律师李永然在《云端最前线》呼吁,限制出境修法不能再走人权倒退的回头路。(图/翻摄脸书《云端最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