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和他做一次」人妻外遇生女儿还偷登记 夫气炸:骗谁啊

妇人和人偷情生子,得赔丈夫30万元。(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一名李姓妇人3年多前偷情生子,还偷偷登记在丈夫名下,直到丈夫去年发现户籍内多了一个女儿婚外情才因此曝光!不过,李妇侦讯中承认「只和人有过一次一夜情,不知怎会怀孕生子」,但丈夫则反批「骗谁啊」,怒求偿100万元。最后,法官认为李妇无业,名下无其他财产,因此判30万元为恰当。

据判决书提到,李妇丈夫控告妻子通奸,妻子被判2个月徒刑后,也主张老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台南市台中市与不明男子发生性行为,并于前年9月产下一子,导致他精神上感受莫大痛苦,因此请求赔偿所受非财产之损害100 万元。

由于李妇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未提出书状作任何声明陈述。桃园地方法院法官调查后,认为她的通奸行为,明显侵害夫妻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属不法侵害配偶关系,且情节重大,堪以采信丈夫主张精神上感受相当程度痛苦,而受有非财产上损害。

最后,法官斟酌双方身分地位资力与加害之程度及其他各种情形,加上分居至今,认为李妇丈夫请求非财产上损害赔偿,以30万元为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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