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泪诉当泄欲工具5年!父测谎没过 被儿子一句话给救了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13岁少女指控5年来遭父亲长期性侵、猥亵近180次,直到她受不了向同学泣诉,全案曝光。新北地院审理时,父亲测谎未过,但由于少女哥哥证称他与妹妹同睡一房,从未察觉、见过父亲进房性侵,加上少女验伤并无陈旧性裂伤,因此认定罪证不足,近日宣判父亲无罪。

根据《苹果日报》报导,少女指控,40多岁的父亲自2011年起就经常夜间闯入她和哥哥的房间,当时她还在就读国小一年级,却惨遭父亲猥亵。2014年,父亲食髓知味,进一步性侵得逞,直到2016年8月14日母亲带哥哥外出逛夜市,她又惨遭父亲魔爪,才崩溃向同学倾诉。

校方辗转得知后,立刻报警处理,而少女父亲虽否认犯行,但仍被依对未成年乘机猥亵、强制性交等罪起诉。新北地院开庭时,父亲依旧坚持自己的清白。法官根据少女证称遭性侵高达96次、「当时很痛」、「有把父亲踢开」等语,认为处女膜应该有伤势不料验伤却未验出任何陈旧伤势。

▲新北地方法院。(图/翻摄自Google Map)

法官调阅相关笔录,发现少女警讯时仅称早上被父亲猥亵,检方讯问时才补充夜间也被性侵,而且指证的案发时间过程仅有2016年8月14日当晚是明确的;如今少女出庭又称性侵是发生在早上,还说不记得晚上发生过什么事,明显有供述前后不一的情形

另外,少女虽称遭父亲猥亵、性侵长达5年,但5年来一家即便转住过新北三重、芦洲新竹湖口等地,兄妹不是同睡双人床,就是睡上下舖。但少女哥哥出庭作证时,称从未撞见或察觉父亲性侵,也没被吵醒过,而母亲也作证女儿未提及此事,且父女俩直到案件爆发前互动仍相当良好。

审酌上述种种迹证,新北地院认为,父亲虽未通过测谎,但测谎本就只能作为补强证据,因此认定全案事证不足,判父亲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