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核准远传、亚太电5G共频共网

NCC于3日以附附款审议通过远传电信与与亚太电信共用远传3.5GHz频段频率申请案,双方共频共网期限20年。

NCC要求两家公司提报及补正之管控能力文件应符合公众电信网路设置申请及审查办法第13条第2款之规定,若违反此项规定时,得废止本案之核准

NCC副主委兼发言人翁柏宗表示,期盼双方透过频率共用合作的创新模式,提升台湾整体5G基础建设速度,后续的应用服务也能尽早推出,并善尽企业社会责任,提升一定程度公共利益;同时NCC将持续关注两家公司后续营运情形行政指导该等公司应对消费者作相关资讯揭露,以维护电信产业市场公平竞争,并维护消费者权益

另外,亦一并通过双方合作案所涉营运计划及网路设置计划变更申请。附款内容为要求两家公司应对该电信网路具有故障管理组态管理、效能管理、帐务管理、安全管理等管控能力。

依规定,两家公司必须再向公平会申请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共频共网。另外,远传及亚太电信接下来将分别向NCC及公平会申请远传入股亚太电信。两家公司承诺,未来在3.5GHz频段,两家公司将共用8,500座的基地台。

NCC副处长牛信仁强调,双方这次频率共用只限3.5GHz不包括4G频谱,两家公司承诺针对共频共网合计再砸30亿元增建4G及5G基站,包括远传增建5G基站500台 ,及1千座的700MHz频段的4G基站,以及亚太电增建500座的700GHz的4G基地台。

两家公司除就网路管控能力、服务品质提升、涵盖率提升等面向提出补充说明外,并做出具体承诺,包括一、网路独立控管:双方共同成立3.5GHz网路管理暨资安监督运作小组定期开会并提出运作报告报本会备查

二、提升涵盖率:双方承诺增加建置基地台数量共计2,000台,扩大绵密讯号涵盖,提供消费者优质体验

这次远传及亚太共用无线电频率之频宽计有80MHz(3340MHz至3420MHz),两家公司说明未来共用无线电频率后,对于双方用户均无差别待遇共同使用网路,让用户拥有相同网路服务品质,并且建立消费争议处理管道及终止或暂停服务之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确保各自用户资料不受他方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