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增侮辱英烈罪 「辣笔小球」成首犯

曾任记者网名辣笔小球」的南京人士仇子明上月因「诋毁英雄」而被拘,成为大陆刑法的侵害英烈名誉生效后首名被告。(图/微博视频截图)

曾任记者、网名「辣笔小球」的南京人士仇子明上月因「诋毁英雄」而被拘。新写入刑法的侵害英烈名誉罪昨天生效后,当地检察机关以此追诉仇子明,他因此成为首名被告,最高可刑3年。

综合陆媒澎湃新闻香港星岛日报报导中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昨天生效,新增17条罪名,包括「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据此,「南京检察」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昨天通报,仇子明利用信息网路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予以追诉。

报导引述上海同济大学法学教授金泽刚说,对于侵害英烈名誉行为,以往没有对应的罪名,通常控以「寻衅滋事罪」。随着新罪名生效,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最高监禁3年)处刑较「寻衅滋事罪」(最高监禁5年)为轻,因此检察机关以新罪名批捕仇子明。

38岁的仇子明是南京人,长期活跃社交媒体,曾任陆媒记者。央视网昨天公布他对着镜头忏悔的画面,他说:「我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一种良知泯灭的行为。我对此也非常地自责,非常地懊悔。」

中印去年6月在边境地区爆发流血冲突。8个月后,「解放军报」今年2月下旬首度披露,边防团团长祁发宝事件受重伤,并有4名官兵阵亡。中共中央军委授予5人英雄荣誉称号、追记一等功。

消息披露后,网路粉丝逾200万「辣笔小球」在微博发文嘲讽并质疑,「最大的官,团长活了下来,这个团长的个性肯定是『飞将+脱兔+神机+血路+强运』」。而「牺牲的4位是为营救而立功,连去救人的都牺牲了,那肯定有没救出来的啊,说明阵亡的不仅仅只有4人」。

仇子明的微博随后被封,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他采取刑事拘留。

连日来,至少还有另外6名网民因发表贬损戍边英雄言论而被拘,大多处以行政拘留,公安部门并宣布对其中一名旅居欧洲重庆网民「网上追逃」。(编辑周慧盈/吴柏纬)110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