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拟将「侮辱国歌罪」写进刑法 随便改编可判囚3年

中国大陆拟将侮辱国歌罪写入刑法刑度比照侮辱国旗国徽 。(示意图记者一中摄)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中国大陆全国人大常委31日审议刑法修正案(十)草案,草拟针对明确侮辱国歌行为的刑责,未来任何在公共场合窜改、贬损或是任何方式侮辱中国国歌,最高恐怕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新华社报导,该草案明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而故意窜改中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是以其他任何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者,依同样规定处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9月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审议过程中,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刑法也该追究侮辱国歌的刑事责任,以维护国歌的尊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表示,刑法修正案(十)草案与国歌法的规定相衔接,也和刑法第299条侮辱国旗、国徽罪协调,体现罪刑法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