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火车站暴恐案一审宣判 3嫌死刑、1女无期徒刑

▲「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力恐怖案」一审宣判。(图/摄自CCTV画面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云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开庭审理「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力恐怖案件」一审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伊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3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帕提古丽.托合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昆明火车站在3月1日晚间发生蒙面暴徒砍人事件,共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伤,死伤者多是要搭车的旅客;武警击毙4名持刀歹徒。大陆官方定调这是疆独份子制造的恐怖攻击事件。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宗教极端思想影响,2013年12月以来,被告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帕提古丽.托合提和已被现场击毙的阿卜杜伊木.库尔班、艾合买提.阿比提、阿尔米亚.吐尔逊、盲沙尔.沙塔尔等8人伙同依明.毛拉玉苏甫.牙森、巴拉提.阿卜杜赛麦提、艾力.伊敏、萨拉木.马木提(该5人另案处理)相互邀约,逐步形成恐怖组织。

该组织策划在昆明火车站或个旧火车站以杀人方式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并准备了刀具制作了暴恐旗帜

2014年2月27日,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因涉嫌偷越国境在云南沙甸民警抓获。

3月1日,因联系不上依斯坎达尔.艾海提等人,阿卜杜热伊木.库尔班、艾合买提.阿比提、帕提古丽.托合提、阿尔米亚.吐尔逊、盲沙尔.沙塔尔即商定即日按原计划在昆明火车站实施暴力恐怖活动,5人遂携带作案工具租车从沙甸到达昆明火车站。

21时12分许,5人持刀,从火车站临时候车区开始,经站广场、第二售票区、售票大厅小件寄存处等地,打出暴恐旗帜,肆意砍杀无辜群众,致31人死亡,141人受伤,其中40人重伤。因抗拒抓捕,帕提古丽.托合提被民警开枪击伤并抓获,其余4人被当场击毙。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犯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犯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

▼女嫌帕提古丽.托合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图/摄自CCTV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