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女放学问了一句话 竟被父亲当「泄欲工具」性侵

少女放学回家,好奇询问养父问题不料却惨遭性侵。(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13岁少女放学回家时,天真无邪地问了养父一句「为什么我的奶头颜色妈咪的不一样」,结果惨遭趁机性侵,失去童贞。事后,养父变本加厉,再度伸出狼爪,少女开始翘家、不交作业,还时常自残,才让母亲起疑揭开枕边人淫行,气愤提告。

根据《苹果日报》报导,少女双亲离婚后,母亲带着她改嫁50岁男子,3人同住一个屋檐下。2009年4、5月间,少女正值青春期,身体也开始有了变化,有一天她放学回家见到养父,便好奇问「为什么我奶头的颜色跟妈咪不一样」。

不料养父听完后未教导正确性观念,反倒不怀好意地回道「妳掀起来我看看」,要少女照着他的话做,再顺势用嘴吮乳,甚至脱掉幼女衣裤性侵得逞。2011年夏天,少女下课回家,养父又心起淫欲,趁着家中无人将她强压性侵。

事后,母亲发现女儿时常在外逗留不愿返家,缺交功课,还常用手打自己的头,内心感到怪异,便与女儿恳谈,不料却揭开另一半的恶行,气得提出告诉。案经北检起诉、法院审理后,兽父虽坦承与养女发生过2次性关系,但却强调双方是两情相悦、合意性交

▲台北地方法院。(图/资料照))

兽父表示,当时少女掀起上衣后,他一时意乱情迷,便问:「能不能吻妳」,尽管少女没回应,但有点头示意,2人才在自然而然之下发生性关系;第二次则是2人一起看电视时,互抢遥控器嬉闹,结果养女越玩越过火,一把抓住他生殖器,他则捏对方胸部反击,最后双方一来一往情不自禁,才在淫糜气氛下又做了一次。

不过,法官不采信兽父辩词,最后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及强制性交罪判刑,合并应执行12年,全案定谳。

事隔9年,受害少女已长大成人,向北检犯罪被害人补偿审议委员会申请性侵害补助金140万元。但补审会发现案发时少女年仅13岁,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早就在2012年获悉此事,却拖到去年11月才提出申请,早已超过2年申请时效,因此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