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母亲当雏妓卖、被义父性侵!还被按摩棒「亲子丼」

云林少女母亲雏妓卖,又与母亲被按摩棒「亲子丼」,身世坎坷。此为示意图。(示意图/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云林身世坎坷的少女小薇化名),13岁时因母亲欠债,就将她载到朋友处2次当雏妓抵债。而后母亲交了男友,小薇叫他义父结果义父还多次性侵她。半年后母亲换了新男友,新男友更以扑克牌脱衣游戏,对小薇母女大玩「亲子丼」!甚至还拿出情趣用品助兴。最高法院审理后,将母亲重判10年5月、并科罚金6万元,买春男重判8年6月,义父判刑3年3月与6月(得易服社会劳动服务),亲子丼的新男友判刑1年8月,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2004年出生的小薇,现年16岁。她从小六升上国一时,就开始坎坷的人生。母亲当时以向人借钱为由,骑机车将小薇从云林载到彰化,与祖父友人林姓男子交易林男完事后交给小薇2千元,谎称是借钱给小薇母亲。2年后,母亲又再带着小薇与林男性交易,再得款2千元。

小薇母亲的陈姓同居男友缩刑出狱,小薇对陈男称呼义父,3人在云林某处租屋同住。但陈男却不顾情谊,在出狱后5天,就开始对小薇性侵。以平均每个月一次的频率,对小薇性侵7次得逞。没多久,小薇母亲交了新男友杨姓男子,杨男在2019年初,与小薇母女,3人共玩扑克牌玩脱衣游戏,输的人脱1件衣服作为惩罚方式,2次与小薇母女大玩「亲子丼」;杨男甚至还拿出跳蛋、玉米形状按摩棒等情趣用品助兴。

全案在小薇的学校老师发现异状后,赶紧报警处理,警方循线逮捕小薇母亲与3名男子,检方对4人提起公诉。

案经法院审理,其中性交易的林男否认犯案但小薇母亲作证指出,自己也曾与林男性交易,也带着女儿小薇与林男性交易,之后每次林男拿钱给她、说不用还的时候,她就猜林男又与小薇发生关系了,若依此计算,性交易达到10次!但法院根据小薇的供词,最后认定林男性交易2次。

另外大玩亲子丼的杨男也否认犯案,辩称当时小薇已经被安置,但法院根据小薇母亲、小薇的供词,认定杨男是趁着小薇与亲属会面放假时犯案。而义父陈男部分,也被法院认定有罪。其中一审将性交易的林男重判8年6月、义父判刑4年、杨男判刑1年8月,母亲则重判11年、并科罚金6万元。上诉二审后,二审维持林男、杨男部分,义父部分改判3年3月与6月(得易服社会劳动服务),母亲也获得改判10年5月、并科罚金6万元。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3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