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父性侵小五女儿还用按摩棒 5罪重判16年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市一名单亲爸爸从2014年起,对就读小五女儿伸狼爪,甚至拿电动按摩棒猥亵,女儿反抗还惨遭毒打;高雄地院认定他3次性侵、2次猥亵,对女儿身心造成难以抹灭的伤痛,重判16年徒刑

判决指出,这名狼父加害女儿的期间是2014年1月到2015年5月,被害人曾向同学透露,同学再向老师反应,老师依法进行通报,经高雄市政府社会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接获通报并报警处理,案情曝光

被告在准备程序庭时还否认犯行,正式审理时才认罪;法官痛批他为满足色欲,违反伦常,强制猥亵、强制性交年幼女儿,造成被害人身心难以抹灭的伤痛,对其心理健康发展戕害至巨。

法官判决如下: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共两罪,均累犯,各处有期徒刑4年;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共3罪,均累犯,各处有期徒刑8年;应执行有期徒刑16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