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父性侵女儿还常摸胸猥亵 法官怒重判关8年

担任送货司机的男子2017年对自己就读国小六年级的女儿性侵,女儿就读国中后,他在2019年还多次突然伸手触摸她胸部,最高法院判囚8年4月。(本报资料照片)

担任送货司机的男子2017年对自己就读国小六年级的女儿性侵,女儿就读国中后,他在2019年还多次突然伸手触摸她胸部,最高法院驳回上诉,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乘机性交罪判囚8年4月,另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性骚扰罪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6月,全案定谳。

2017年2月至6月男子看到就读国小的女儿1人在房间睡觉,竟躺在她身旁以手压着她,将手伸进女儿衣服,抚摸她胸部,她惊醒后用手打、用脚踢他,他才离开女儿房间;之后他还叫她到其房间内,要求她为自己口交,甚至曾经跨坐在她身上加以性侵。

女儿就读国小六年级下学期至国中一年级下学期的周末,他无视她以手挥打他的手反抗,强行抚摸她胸部,在其住处厨房旁之走廊,见她即将与其错身而过,竟突然伸手触摸她胸部。

台湾高等法院审酌男子身为人父,不思善尽呵护、照顾幼女成长之责,反对女儿强制猥亵、强制性交、乘机性交,为满足一己私欲,罔顾人伦,各判刑8年4月及6月,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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