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父亲3/性侵生病女儿判5年6个月 律师怒批:法官判太轻

担任送货员、有毒品前科父亲,趁着生病女儿借住家中,竟伸魔爪乱伦性侵,女儿到医院验伤,下体胸部都有与父亲相符的DNA。(图/马景平摄)

台北市1名父亲大明化名ˋ46岁),2018年趁亲生女儿小可(化名,26岁)出院休养期间,竟对女儿性侵得逞。法官认为大明罔顾伦常,依《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处5年6个月。育有2子的律师王志超怒批,当父亲没有负起责任,居然还趁着女儿因心脏身体虚弱无力反抗,趁机逞兽欲,再加上父亲有毒品前科,实在该加重处罚。

判决书指出,2018年6月21日下午1时许,大明和小可都在套房内午睡,但父亲突然爬上床扒光她的衣服,小可惊醒问父亲「为何这样对我?」孰料父亲竟冷回「到阎罗王那里再说!」接着以男上女方式性侵得逞,将精液射在她的胸部及腹部。事后,小可向男友求救并到医院验伤、报警

根据了解,这对父女相差20岁,父亲大明高中肄业,曾因施用二级毒品被判有期徒刑2个月,目前是名送货员,收入不多。而小可因心脏瓣膜问题住院,出院后因经济困顿,才会借住父亲家,2人硬挤在一间套房内,平时小可睡床上,父亲睡地板

而这对父女原本就疏离,同住后更时常发生争吵,两人关系降到冰点,甚至案发当天上午,父亲曾大骂小可「小孩生了丢给外公外婆照顾,很不负责任!」「还一直去找男友」等语。

王志超表示,《强制性交罪》一般刑期为3到10年左右。「我自己有2个小孩,看到这名爸爸兽行,难掩满腔怒火!」他批这名父亲没有负起责任好好照顾子女,竟为一己私欲趁机性侵;再加上有施用毒品的前科,又犯下性侵亲生女儿,可见恶性重大,王志超认为法官判5年6个月刑期太少,应该以「累犯」来加重处罚。

父亲性侵亲生女儿,还不顾对方可能因为心脏衰竭而猝死,律师王志超认为法官判5年6个月实在太轻。(图/王志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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